重磅利好之后,关于楼市的深度调整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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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据凤凰网房产梳理,新《办法》主要作了以下重要调整:
一是监管主体变了,由商业银行调整为政府,监管原则由“政府指导、银行监管、多方监督、专款专用“调整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专户收存、专款专用、核定支出、违规追责”。
二是引入市住房资金中心作为第三方的、具体监管业务承担部门,发挥其独立性和资金管理专业性优势,强化对商业银行的执行监管,确保对预售资金监管新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在确定监管额度的工作中,创新采取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提出重点监管额度及各节点用款额度后,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综合项目交付使用条件及开发企业风险情况等因素核定。更好保障重点监管额度资金,能覆盖项目建安成本,防范项目资金风险。
新《办法》中称,项目拟预售楼栋中最高楼栋为7层以上(含7层)10层以下建筑的,可增加“建设层数达二分之一”节点;拟预售楼栋中最高楼栋为10层以上(含10层)建筑的,可增加“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一”“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二”节点。
四是完善社会多方监督机制,购房人也能参与预售资金监管了。特别是要求购房人应将所支付的购房款存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中心门户网站公示的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并及时查看、比对监管账户信息,确保个人购房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
新《办法》中称,后续,购房人可通过资金中心网站等查询本人入账信息和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余额。
此外,新《办法》还特别对交付后,监管专户内的资金余额也做出了规定。开发企业应结合自身资金状况、融资能力,合理确定每个节点的用款额度。非住宅项目完成首次登记前,监管专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重点监管额度的5%,住宅项目完成首次登记并实际交付满6个月前,监管专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重点监管额度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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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回顾总结2023年工作,系统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倪虹在会上强调: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明年做好四大板块、18个方面工作。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实现房地产供求关系平衡,进一步加大首套住房、二套住房政策落实力度;保交楼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加快预售制度改革,一视同二满足不同所有制房企合理融资需求,住建部将会同金融监管总局指导房地产融资,积极推动城市更新行动,抓好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两个工作等。
倪虹指出: 房地产已经从“有没有”转入“好不好”的时代,好房子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明年选择些城市和企业试点,抓一批好房子样板出来,不同的价格下有不同的好房子。
“今年很多工作是开创性的,难也要干。”“政策生命力在于落实。”倪虹表示,在狠抓落实上下更大功夫,“动则必快,动则必成”。
03
北京楼市新政后,新房、二手房的销售数据有一些提振,但不多。
可以看到,政府在花大力气救市,重磅利好不断。楼市新政的陆续推出,既是在进一步深化改革,“让更多人住上更多好房子”,也是在提振楼市信心,“放心,买房不会再烂尾”。
市场寒冰之下,一些期待正在被兑现,一些曙光正在悄然升起。不知明年的楼市“小阳春”,是否能如期而至。寒冬之后,是否能真正迎来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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