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晚,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司法局联合发布《有关取消商品房项目公证摇号销售要求的通知》,即日起,南京取消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销售要求。
《通知》明确,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有关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经南京市政府同意,自即日起,全市取消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销售要求,由开发企业自主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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