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简称《通知》)披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厦门市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厦门市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上述政策5月22日起执行。
对于上述事宜,《通知》显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的,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时间为准。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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