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里帮忙|咸阳一小区数条电瓶车“飞线充电”直达地面,物业:将安置电动车充电桩
3月19日,咸阳市长虹小区业主刘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为给电动车充电,小区不少业主将电线从自家楼上接到楼下,存在安全隐患。对此,陕西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经理表示,已经向其社区递交相关资料申请安装电动车充电桩。
3月1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秦都区渭滨街道柳仓街的长虹小区。一走进小区,记者便看到有不少电动车停放在各栋楼前,抬眼望去,几乎每栋楼的外墙上、单元门口、一楼居民阳台防护网等处,都悬挂着一根根从楼上“穿墙而出”的充电线,最高的从六楼甩下,足有十几米长。充电线随风摇曳,裸露的插电头吊在半空中,看上去很危险,甚至还有居民为了防止充电口进水给变压器穿上了“雨衣”。
记者发现,在每幢居民楼门口都摆放着“禁止拉线充电”的标示牌。“这根本不管用,许多人看都不看,飞线充电在这里很普遍!”刘先生告诉我们。
据悉,长虹小区建于2008年,房龄普遍在16年左右,共600户。“小区骑电动车的人比较多,但没有充电桩,如果要充电需要使用隔壁小区的充电桩,所以居民基本上都是飞线充电。”刘先生说。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陕西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经理徐经理称,长虹小区建成已经比较久了,当时并没有规划电动车充电桩的位置,已经向咸阳市秦都区渭滨街道办事处长虹路社区递交相关资料申请占用小区绿化带建设电动车充电桩。徐经理说:“物业自己其实也有建电动车充电车棚,但由于需要专人管理,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所以居民们并不愿意在那停放电动车充电。”
记者致电渭滨街道长虹路社区询问该小区关于建设电动车充电桩相关手续问题,接线人员表示,已经收到该小区关于建设电动车充电桩的申请,由于占用绿化带需要征得居民同意,所以需要进一步请示,批复同意后物业会立即开始动工建设电动车充电桩。
华商报记者 卫晓宁 编辑 兰昕 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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