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据郑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消息,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将更多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助力“来郑留郑”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更好地实现安居。
《意见》提出,建立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等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摸清底数,应建尽建,把更多的新市民、青年人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建立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普惠金融“超市”,为新市民、青年人及缴存企业提供更多金融产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
此外,《意见》规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实行贷款限额上浮,提供托底额度的贷款,适时制定暂停、延期或展期还贷等“纾困救助”政策,帮助新市民、青年人解决临时住房经济困难。《意见》适用于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来郑留郑的新市民、青年人。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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