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公积金新政征求意见 双职工贷款限额拟提升至100万

来源:新京报

记者:徐倩 编辑:杨娟娟

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3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丽水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 G T K +积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m j c其中提到,拟提高职工住房公积6 9 c 5 R金贷款最高限额,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至3月29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80万元上调为10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40万元上调为60万元。职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双缴存职工最高限额D _ ) u M由60万元上调为80万元;单缴存职工v E 6 ; = s 2 #最高限额由30万元上调为50万元。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多孩q . K + $ + D f .家庭住房公积金I ^ E F支持力度。同一对夫妻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T a 2 Z ~ 0 S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浮20%;同一对夫妻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家庭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限额上浮50%。

此外,丽水市还将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内,贷款申请人实际可贷额度由不超过贷m H ! p A n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近12月(含申请贷y % a \ q Y ( k {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0倍Y v H v 7 T |调整为20倍。

而在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方面,丽水市提出,聚焦“共富提低”,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贷款需求,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调整为f L U z每户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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